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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刑罚的历史,也是中国法律的发展史

麦读 2021-09-14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罗翔说刑法 Author 罗翔说刑法

麦读君按:《刑罚的历史》是罗翔老师编著的一本法律历史科普读物,它并不单纯是对旧闻掌故的叙述,而是以奴隶制五刑、封建制五刑,直至近现代五刑为主脉络,串起中国法律漫长曲折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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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翔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来源=罗老师摘编自《刑罚的历史》



《刑罚的历史》是一本法律历史读物。它研究的是“刑罚”在古代中国的诞生与流变。

如《刑法学讲义》一样,这本书同样适合完全没有法律基础的读者阅读。

中国古代的法律,以刑法为基础。而刑法最主要的法律后果,就是刑罚。

“刑罚”为何存在于人类社会?究竟是何人所设?它经历了怎样的变迁过程?

从奴隶制时期的“五刑”到近现代的“五刑”,这些变化是否能折射出一些值得我们深刻反思的规律?

如果你能带着这些疑问,通过这本小书遍历上千年的刑罚变革,你会发现:

刑罚史,其实也就是一部更鲜活的中国法律史。

作为一本历史读物,这本书会有比较强的故事性。


我相信通过用旧闻掌故来讲述法律,会让你以更直观、更轻松的方式加深对于刑法的理解。

我也希望这些“残酷的历史”能够让你更加珍视得来不易的法治精神。

对于希望更进一步了解这本书的读者朋友,我在下面附上了本书部分章节的节选,不妨先行一阅。

***

剪头发也是刑罚?

髡钳之刑本是一种耻辱刑,古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在那时,头发毛须不是想剪就剪的,损害身体及鬓发胡须都属不孝行为。

在秦代,与人打架,如果把对方的胡须眉毛拔光,甚至要判城旦刑,而国家强制剃除鬓发胡须显然是一种对罪犯的羞辱性处罚。


髡刑就是这样一种耻辱刑,在某种意义上,它和墨、劓、刖、宫等一样,都属于损害人身体完整性的肉刑,所以《周礼·司官》将其与其他亏人身体的肉刑并列:“墨者使守门,劓者使守关,宫者使守内,刖者使守囿,髡者使守积。”

据《曹瞒别传》记载:曹操在行军中曾颁布命令,士兵不能毁坏百姓庄稼,“犯麦者死”,于是士兵都很小心,路过麦田时都下马牵着马走。一次曹操骑的马受到惊吓跑到麦田,按照自己下达的命令,曹操应被处死。

结果主簿以《春秋》经义为曹操开脱,说是“罚不加于尊”。但曹操却说:“制法而自犯之,何以率下?然孤为军帅,不可杀,请自刑。”于是拔剑割发以代刑。

虽然沈家本认为“割发抵髡,操之诈”,但割发本身的确是一种刑罚,在那个时代,曹操用法自刑,还是难能可贵的。髡刑还具有区分罪犯身份的作用,一般人是不会剃头的,但罪犯去发,所以身份一眼就能辨别,这也是为什么秦律有髡钳为城旦一说。

“钳”是一种刑具,《汉书·楚元王传》颜注曰:“钳,以铁束颈也。”它是一种用一直铁棍穿进一近半环形很难弯曲的铁弓的刑具,可以束缚犯罪的脖颈。因此“髡钳为城旦”也就是带着刑具,剃去头发鬓须从事城旦苦役。 

宁古塔

在当前的清宫剧中,经常能够听到皇帝对罪犯“发配宁古塔,赐予披甲人为奴”的惩罚。这其实也是发遣刑在历史上的真实写照。

从顺治年间开始,宁古塔就成了清廷发遣人员的主要接收地。披甲人是八旗旗丁的一种,八旗旗丁按照身份地位,分为阿哈、披甲人、和旗丁三种。

阿哈即奴隶,多是汉人、朝鲜人;披甲人是降人,民族不一,地位高于阿哈;旗丁是女真人。八旗旗丁平时耕田打猎,战时披甲上阵。
 
宁古塔在今黑龙江省宁安市,是清代统治东北边疆地区的重镇。满语数之六为宁古,个为塔,相传清皇族先祖兄弟六人曾居此地,故得此名。

在清朝,宁古塔是一个让人耸人听闻的地名,它是清朝最著名的流放地。康熙时期的诗人丁介曾有诗写道:“南国佳人多塞北,中原名士半辽阳”,说的就是此地。被发遣至宁古塔的流人有抗清名将郑成功之父郑芝龙、文人金圣叹家属、思想家吕留良家属、著名诗人吴兆骞等,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因文字狱牵连而来。
 
发遣宁古塔的流人命运极为悲惨,从内地长途跋涉至冰天雪地的东北对于流人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清人笔记《研堂见闻杂记》中对此有过细致的描述:

诸流人虽名拟遣,而说者谓至半道为虎狼所食,猿狖所攫,或饥人所啖,无得生者。

许多流人在路途中就被野兽吃掉,甚至被饥民分食,能够走到宁古塔为奴为役终老此生亦是万幸了。宁古塔的生活异常艰辛,清代流放此地的诗人吴兆骞记述:“官庄人皆骨瘦如柴”,“一年到头,不是种田,即是打围、烧石灰、烧炭,并无半刻空闲日子。”
 
吴兆骞何许人也,他是清初著名诗人,才华横溢,少年时就被誉为“江左三凤凰”之一。可惜文人的清高与执着让他踏上了宁古塔的发遣之路。顺治十四年(1657),吴兆骞乡试中举,本该是件值得庆贺的事,却受人诬陷,牵涉“南闱科场案”。
 
翌年,兆骞赴京接受检查和复试。在复试中,又发书生意气,当时所有的殿试举子都戴上枷锁答卷,但他不堪受辱,交白卷以示抗议。

顺治皇帝亲审吴兆骞的案件,最后虽然查明他没有舞弊,但仍然将其重责四十板,产籍没入官,父母兄弟妻子一并流放宁古塔。他的朋友吴梅村为他的执拗写下一段令人无奈的诗句:

生男聪明慎莫喜,仓颉夜哭良有以。受患只从读书始,君不见,吴季子!

吴兆骞在宁古塔受尽折磨,在冬天只能用斧子敲凿冰块,粗粮为食。好在他有一群始终关心他的朋友。他的好友顾贞观(字梁汾)在给他送行时就许下诺言,必定全力营救。

为了朋友,顾贞观向当时太傅明珠之子纳兰性德求援,纳兰性德开始并未允诺。一年冬天顾贞观寓居北京千佛寺,环顾皑皑冰雪,想起冰天雪地生死未卜的好友以及当初的许诺,不禁潸然泪下,遂写下感人肺腑的千古名篇《金缕曲》两首:

“季子平安否?便归来、平生万事,那堪回首!行路悠悠谁慰藉?母老家贫子幼。记不起,从前杯酒。魑魅搏人应见惯,总输他覆雨翻云手。冰与雪,周旋久。泪痕莫滴牛衣透。数天涯、依然骨肉,几家能够?比似红颜多命薄,更不如今还有。只绝塞、苦寒难受。甘载包胥承一诺,盼乌头马角终相救。置此札,兄怀袖”。
“我亦飘零久。十年来,深恩负尽,死生师友。宿昔齐名非忝窃,试看杜陵消瘦,曾不减、夜郎潺。薄命长辞知己别,问人生、到此凄凉否?千万恨,为君剖。兄生辛未吾丁丑,共些时,冰霜摧折,早衰蒲柳。词赋从今须少作,留取心魂相守。但愿得、河清人寿。归日急翻行戍稿,把空名料理传身后。言不尽,观顿首。”

这两首词所体现的人间至情,那种对好友的牵挂、关切让人动容,令人涕泪不止。纳兰性德见到此词,大为感动,说:“何梁生别之诗,山阳死友之传,得此而三。此事三千六百日中,弟当以身任之,不需兄再嘱之。”顾贞观曰:“人寿几何,请以五载为期。”

感动万千的纳兰性德终于同意解救吴兆骞,答应在五年之内一定完成此事,并表明自己营救兆骞当义不容辞:“绝塞生还吴季子,算眼前外皆闲事。知我者,梁汾耳!”经过很多人的努力,吴兆骞终于被赎了回来。康熙二十年(1681),在发遣二十三年后,吴兆骞与家人终于启程南归,重还关内,当年的青春少年,如今已是白发苍苍。

吴兆骞是幸运的,因为他有这么多关心他的朋友,而且还能得朝廷权贵相助,甚至因为文章上达天听,受到康熙皇帝的赏识,最后回归故土。而更多的宁古塔的流人就只能终老异乡了,一位宁古塔流人在悼念亡妻的诔文中写道:

及天降灾而人遘祸,家已破,人已亡,流离颠沛,随地悲伤。视黄河之汹涌而目眩,瞻泰山之突兀而心慌。思亲也日洒千行之泪,思女也夜回九折之肠。宿孤庙而跼蹐,投野店而彷徨。氏犹且扶我病躯而肩负幼子,口衔食物而手挟衣囊。虽忍饥而冲夜雾,即葛屐而履晨霜。
吁嗟乎!吾得苟延性命以至于今者,皆氏之彻夜看视,寒凉迭进,而使得离床。初则为贤良之内助,后则为患难之糟糠。细思其始末,吾寔(实)心痛恐至瞑目而犹不忍忘。
哀哉久离桑梓之地,终焉沙漠之乡。难受者火坑之厄,邀恩者雨露之凉。赁屋于西关之侧,栖身于大路之旁。寒威透体,冻雪堆墙,冷风穿壁,微月当窗。氏则拥衾辗转,吾亦倚枕思量……
饮冰茹糵,以至小康。拮据而寸心尽碎,操劳而食指皆僵。吾嗜醇醪而无端歌泣,挥翰墨而自为短长。卒至萍踪偶合,耕田筑室于东京者为安身立命之场……

宁古塔流人的无限辛酸又岂是这短短的悼文且能言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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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著 | 罗翔

云南人民出版社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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